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加强教育移动应用监管,促进“互联网+教育”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教育移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形成学校教育移动应用名录,完成学校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程序的备案工作,整治教育移动应用泛滥、违规采集个人信息等问题,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安全的网络空间和学习生活环境。
二、治理范围
治理行动的对象以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包括手机应用程序、具有应用程序功能的微信企业号、服务号、小程序等。但不包含不是针对教育、学校开发,被广大师生广泛应用的学习强国、QQ、微信等,以及不具备应用程序功能,只是向用户传达资讯的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学院(部)、各单位自主开发或选用第三方的教育移动应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目前正在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负责人和管理员。
(二)进行应用备案
在本次治理范围内的教育移动应用,须填写《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附件1),于2020年2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nuwxb@163.com,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进行使用者备案。各单位委托企业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应督促开发企业在属地完成提供者备案。从2020年3月1日起,未完成上述两个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将暂停使用。
(三)规范管理,自查自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管理实施方案》,各部门应对具有主体责任的教育移动应用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以下几种情形的教育移动应用进行整改。
1.作为教学、管理工作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程序,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移动应用,原则上应当由各学院(部)或部门自行运行管理。确需选用三方应用的,不得签订排他协议,或实际由单一应用垄断业务。
2.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泄露、非法出售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信息认证。
3.教育移动应用呈现的内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呈现的广告应当与提供的服务相契合。鼓励以学校师生为主要用户的教育移动应用增强优质网络教育供给能力,成为加强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具备论坛、社区、留言等功能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建立信息审核制度。
网络信息中心将建立学校教育移动应用的审核、选用、退出机制,对责任不落实,不符合上述情况但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彭琦,电话17776503365。
附件:1.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
2.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举例
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网络信息中心
2020年1月18日
附件附件1: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docx